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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10月20日 14:34      浏览:

各学院(中心)、相关课题组: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扎实推进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校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42015年批准立项、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校级教改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书》(附件2)、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同时提交成果佐证材料。

2)各学院(中心)科研秘书对项目主持人提交的全部结题验收材料进行信息核实、材料格式的形式审查,避免出现信息错误及材料不合格情况。学院(中心)负责人组织对申请结题项目的成果进行初步鉴定,并在《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书》及《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7年结项汇总表》(附件3)中签署鉴定成果是否真实的意见。

3)各学院(中心)将结题材料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间统一送交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4)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形成结论,并行文发布。

(三)结题验收成果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排名第一的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

2)项目参与人必须有与所研究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无成果者名字将被自动删除。

3)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调查问卷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4)两篇一般期刊论文(著作、教材等同于一篇论文)方可结项。

(四)注意事项

1)关于审批日期及验收日期: 2014年立项项目的审批日期为20141215日。 2015年立项项目的审批日期为20151224日。验收日期统一填写20171020日;计划完成时间为原申请结项时间.

2)《结项验收书》第三部分项目成果明细中“著作、教材、课件出版日期及出版社,刊载论文的刊物名称、期刊号(ISSN)”一栏中,若成果只有期刊,请严格按照下列格式填写:例《黑河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2013425日,ISSN 1674-9499

3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至少于结项半年前提交《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附件4),只可延期一次每次延期一年;更换项目组成员需填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附件5),如无特殊原因不予变更。对随意更换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或未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项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将不予结项并取消该项目资格。凡到达结题期限,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故放弃的项目,将按“项目自动撤消”处理,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二、校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学校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附件6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要求投入研究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等。

2)项目研究是否取得阶段性成果,如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撰写的论文等;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研究或建设计划。

(三)检查程序

1)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分别填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7),并附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

2)各学院(中心)负责人审核项目主持人提交的《中期检查表》和成果佐证材料,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3)各学院(中心)根据本单位中期检查情况,填写《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自查情况表》(附件8),并将此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收齐后,及时送交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4)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中期检查结论。

(四)检查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中心)统一安排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将对教改课题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2)凡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项目主持人自动放弃研究项目,该项目予以撤销,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材料报送和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交材料:《结项验收书》3份、《研究报告书》1份、结项汇总表1份、所有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纸质材料以及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延期申请单、人员调整申请单、项目验收书、结项汇总表及成果扫描件统一到知网下载PDF文件每个主持人各装一个材料袋,并将验收书首页粘贴到材料袋封皮。

2)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材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自查情况表》以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3)各种纸质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宋体五号字,固定值20磅行间距,曲别针装订,禁止使用订书器。

4请各学院(中心)将结题材料、中期检查材料于1113下午400前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408-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hhxygjyjs@126.com

联系人: 刁幕鹏。联系电话: 6842030

附件:1.可结项项目名单

2.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书

3.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7年结项汇总表

4.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

5.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

6. 黑河学院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7.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8.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自查情况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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