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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12日 10:09      浏览:

各学院(部、中心)、相关课题组: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黑河学院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校教改项目)结项验收、2017年立项的省级教改一般研究项目、校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4-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准予结项验收(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书》(附件2)、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同时提交成果佐证材料。

2.各学院(部、中心)科研秘书填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对项目主持人提交的全部结项验收材料进行信息核实、材料格式的形式审查,避免出现信息错误及材料不合格。各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组织对申请结项项目的成果进行初步鉴定,并在《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书》及《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中签署鉴定意见。

3.各学院(部、中心)将结项材料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间统一送交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4.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形成结论,并行文发布。

(三)结项验收成果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排名第一的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且成果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否则不予认定。

2.项目参加人须有与所研究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

3.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调查问卷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4.公开在一般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方可结项。

(四)注意事项

1.审批日期及验收日期:2014年立项项目的审批日期为20141215日;2015年立项项目的审批日期为20151224日;2016年立项项目的审批日期为20161224。结项验收日期统一填写为2018625日。

2.《结项验收书》第三部分项目成果明细中“著作、教材、课件出版日期及出版社,刊载论文的刊物名称、期刊号(ISSN)”一栏中,若成果只有期刊,请严格按照下列格式填写:例《黑河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2015425日,ISSN 1674-9499

3.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至少于结项一年前提交《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附件4),只可延期一次,每次延期一年;如确需更换项目组成员,请填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附件5),报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审批备案,无特殊原因不予变更。对随意更换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或未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项目,学校将不予结项并取消该项目资格。凡到结项期限,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故放弃研究的项目,学校将按“项目自动撤消”处理,项目主持人2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4.2014年校教改项目为最后一次结项,若本次仍不能结项,学校将撤销校级教改项目资格。

二、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17年省级立项教改一般研究项目(名单附件6)。

2.2017年校级立项教改项目(名单附件7)。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要求投入研究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等。

2.项目研究是否取得阶段性成果,如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撰写的论文等;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研究或建设计划。

3.省级教改一般项目立项时间统一填写2017831日; 2017年校级课题立项时间统一填写20171228日。

(三)检查程序

1.2017年省级教改一般研究项目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8),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填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9),并附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

2.各学院(部)负责人审核项目主持人提交的《中期检查表》和成果佐证材料,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3.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中期检查结论。

(四)检查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统一安排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举行中期检查报告会。

2.凡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项目主持人自动放弃研究项目,该项目予以撤销,项目主持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材料报送和要求

(一)结项验收项目需提交材料:《结项验收书》3份、《研究报告书》1份、结项汇总表1份、所有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纸质材料以及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延期申请单、人员调整申请单、项目验收书、结项汇总表及成果扫描件(统一到知网下载PDF文件)。每个主持人各装一个材料袋,并将验收书首页粘贴到材料袋封皮。

(二)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材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以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各种纸质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宋体五号字,固定值 20行间距,曲别针装订,禁止使用订书器。

(四)以上中期检查、结项材料请各学院(部、中心)于625日下午400前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408-4办公室,逾期不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请材料,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hhxygjyjs@126.com

联系人:刁幕鹏孙宇。联系电话: 6842030   6842033

附件:1.准予结项验收项目名单

2.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书

3.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4.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

5.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

6.黑龙江省2017年立项教改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7.黑河学院2017年立项教改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8.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9.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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