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高教研究  教育评估  规划与统计  审核评估 
站内搜索:
 
  课题管理  
 
 政策文件 
 高教研究 
 课题管理 
 通知公告 
 
  课题管理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高教研究 > 课题管理 > 正文
 
黑河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18日 10:20      浏览:

各学院(部、中心、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服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能力,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黑河学院决定开展黑龙江省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每所高校推荐申报的省教改项目,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4.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见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学校限额外主持申报省教改一般项目,统一参评。

5.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管理办法”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对照立项指南,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充分挖掘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前瞻引领作用的选题,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2.各二级学院结合管理办法要求,具体程序为:项目申报者按照相应要求填报申报书,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查通过后,统一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四、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本次项目负责人,参照《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认真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6)《黑河学院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2024年省教改重大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或《2024年省教改一般项目拟立项汇总表》(附件5),并由科研秘书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hxygjyjs@126.com,过期不予受理。待确认推荐项目名单后,报送纸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项目评审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总各二级学院的申报材料,经审查后,将组织专家采取网络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评审结果报送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郑宝民6842029,孙兴威

附件:

1.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黑河学院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

3.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名单

4.2024年省教改重大/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5.2024年省教改一般项目拟立项汇总表

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7.黒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8.黑河学院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教育部评估中心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东北林业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 教学质量监控 | 教质保障监测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黑河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