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015年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中心、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5〕32号)要求,现组织“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本次结题范围:
2012、2013年立项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教育厅要求:
2012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项目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2012年立项项目按照2012年颁布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结项验收,2013年立项项目按照2013年颁布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3)结项验收,本次结项不受理2014年立项项目。现将本次结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纸质材料要求:
(一)一般项目、指导项目结项纸质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
2、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注:具体信息一定与原件相符切勿出现不一致);
3、项目验收报告一份(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成果均需提供成果原件、复印件一份。
(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
5、各项目主持人自备一个牛皮纸袋袋,并写好纸袋封皮。
(二)重点项目结项纸质材料要求
学校向教育厅上报的纸质材料
1、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2、结题验收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学校盖章);
3、项目验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
5、以上验收材料除验收书外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上交佐证材料不返)。
另需提供纸质材料:
6、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注:具体信息一定与原件相符切勿出现不一致);
7、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原件。
(三)材料申报方式
1、上报的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每个项目的所有材料须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袋正面为验收书首页,背面为材料明细。
3、论文发表核心期刊指国家、省级综合类和教育类核心期刊。
4、教材需提供被应用的佐证材料。
5、多媒体课件、网络平台、网站等软件光盘应做成数据盘一式三份分别放在各材料盒中,光盘在申报时当面演示审验合格后方可受理。光盘须用盒包装,并在盘片正面贴好所制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同时提供正式出版或被采用的佐证材料。
(四)材料文字格式要求:
各种纸质材料均须A4纸双面打印,各种表格及正文内容使用宋体五号字,20磅行间距,曲别针或推夹装订,不要使用订书器,相应署名位置签字。
(五)注意事项:
1、《结项验收书》第三个问题项目成果明细中“著作、教材、课件出版日期及出版社,刊载论文的刊物名称、期刊号(ISSN)”等信息,按照成果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不可缺项,保证和发表刊物、著作原件信息一致,如出现误差后果自负。
2、关于审批时间及项目编号
2012年审批时间:2012年9月4日。
2013年审批时间:2013年8月29日。如有结项的主持人,请联系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查询编号。
(六)变更事宜
立即要结项的项目不允许变更,原有发生变更的项目需提交已批准的变更申请。在研项目无特殊原因不予以变更,如变更请于结项前一年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见附件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见附件7),提交高教研究室送至省教育厅统一办理。
二、结项项目电子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人员调整申请单、延期申请单、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结题汇总表及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等各项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hxygjyjs@126.com。
请各位科研秘书或主持人务必于5月25日将所有结项材料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宋丽丽 联系电话:6842030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2015年5月18日
附件: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2.2012年颁布《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3.2013年颁布《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
5.本次需结项主持人名单
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
7.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