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上半年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所)、各部门:
为顺利推进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工作,根据《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结项一次,现开展2015上半年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1.已立项一年以上的院级教改项目已完成研究工作,可申请结项;
2.已滚动为省级的院级教改项目,待省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后即视为院级教改项目结项;
二、结项程序
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具体结项程序如下:
1.结项材料准备
(1)项目主持人需认真填写《项目验收书》(见附件1)、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
(2)准备好原《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的电子版;如有变更成员或延期的项目还需提供原《变更申请书》、《人员变更申请表》等原始系列材料的电子版;
(3)所有结项成果(如教材、论文、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2.结项成果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排名第一的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
(2)项目参加人须有与所研究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无成果者名字将被自动删除;
(3)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调查问卷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4)两篇省级以上论文方可结项。
(5)对项目成果主件的要求:
①主件是专、编、译著的,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
②主件是教材的,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
③主件是论文的,须提交围绕本项目研究主题公开发表的论文。
3.注意事项:
(1)关于审批日期及验收日期
2012年立项项目的审批日期为
2012年
9月
5日
;
2013年立项项目的审批日期为
2013年
8月
1日
;
验收日期统一填写为
2015
年6月19日
;
计划完成时间为原申请结项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为2015年6月。
(2)《结项验收书》第三部分项目成果明细中“著作、教材、课件出版日期及出版社,刊载论文的刊物名称、期刊号(ISSN)”一栏中,若成果只有期刊,请严格按照下列格式填写:例《黑河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2013年
4月
25日
,ISSN 1674-9499。
(3)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至少于结项半年前提交《延期申请单》,只可延期一次每次延期一年;更换项目组成员需填写《人员调整申请单》,如无特殊原因不予变更。对随意更换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或未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项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不予结项并取消该项目资格。凡到达结题期限,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故放弃的项目,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将按“项目自动撤消”处理。
4.其他相关要求
(1)每个主持人各装一个材料袋,并将验收书首页粘贴到材料袋封皮,各种纸质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宋体五号字,固定值
20磅
行间距,曲别针装订,禁止使用订书器。
(2)由各院统一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各院相关负责人具有对主持人上报的各种结项验收材料进行信息核实、材料格式的形式审察责任,同时负有审核是否达到结项条件的职责,避免各种信息错误及材料不合格。
(3)本次实行院级报送制,不受理个人报送,由各院负责人组织对申请结项项目的成果进行初步鉴定,并在《验收书》及《汇总表》中签署鉴定是否真实意见。
5.材料报送
请各院相关负责人于
6
月19日
将纸质《项目验收书》3份;《研究报告书》1份;结项汇总表1份;所有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送交至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延期申请单、人员调整申请单、项目验收书、结项汇总表及成果扫描件)统一打包发送至hhxygjyjs@126.com。
联系人:宋丽丽 电话:6842030
附件:
1. 结项验收书
2. 延期申请单
3. 人员调整申请单
4. 结项汇总表
5.可结项项目名单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2015
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