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校于2017年6月2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各学院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及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自评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自查自评情况:检查各学院是否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是否有教学质量自律意识,是否达到教学质量自我监控的效果。
2.教学规范情况:检查各学院是否认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管理过程是否严格,运行过程是否规范。
3.检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质量自评报告》《黑河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监控记录》,教师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建立情况及质量;按照20%比例随机抽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涵盖所有专业及每位任课教师。
4.检查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报告》《黑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记录》,教师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建立情况及质量,按照20%比例抽查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覆盖所有指导老师。
二、具体安排
检查工作由学校教学督导具体实施,安排如下:
序号 |
教学单位 |
检查组成员 |
检查时间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第一组 组长:姜义秋 成员:舒英华 关淑珍 |
9月18日 ---- 9月22日 |
2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3 |
音乐学院 |
4 |
体育学院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 |
人文传媒学院 |
7 |
通识教育学院 |
8 |
文化旅游学院 |
第二组 组长:韩兆捷 成员:韩富海 杨戈时 |
9 |
外国语学院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11 |
理学院 |
12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13 |
教育科学学院 |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提供和解释,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于9月12日前将工作地点及联系人报送到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2.各学院需提供相关管理文件及规定,《试卷质量自评报告》《黑河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监控记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汇总清单》及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报告》《黑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记录》《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汇总清单》及论文。
3.各学院应以本次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学院内部教学质量监控队伍的作用,对教学质量实施常态化监控,形成自我评估机制,保证教学质量。
四、反馈及整改
1.学校教学督导将对每个学院形成检查报告,并召开意见交流反馈会,总结自评工作经验。
2.各学院要依据督导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撰写整改报告(包括:指导思想、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联系人:王国华0456-6842029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