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高教研究  教育评估  规划与统计  审核评估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政策文件 
 高教研究 
 课题管理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高教研究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与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及2018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02日 09:34      浏览:

关于开展2019年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与改革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及2018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部门: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新形势,深化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19年度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教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和2018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范围
   
原则上申报项目应围绕《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选题,切实解决高等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增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请申请人认真填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要求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升,注重研究成果转化,有一定的新意,做到研究方案可行,进度安排合理,研究成果可测,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特色质量文化的建立,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2.
项目级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
申请人条件:
   
1)主持人需具有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具备项目研究和实施能力,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重点研究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研究项目主持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2)行政部门兼课教师申报教改项目按其所属学科从各学院(中心、部、所)申报。
   
3)参加本次申报的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前三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4)项目主持人近三年以来没有被撤销的教改项目。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的校教改项目不得与其他类项目重复申报。
三、2018年校级教改课题中期检查要求
   
请各学院自行开展2018年校级教改课题(名单见附件7)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中期检查表(附件6)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材料报送和要求:
   1.
校级教改项目实行教学单位申报制(不受理个人申报),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并签署评审意见。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形式及内容进行审查,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不予接收。
   2.
请各学院务必于1213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匿名论证活页、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发至hhxygjyjs@126.com。本次暂不收纸质材料,待评审结果确定后上报申请书。过期不予受理。
   3.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2018年的中期检查表一份,2019年校级教改课题申请书三份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408-4,上报时间1226日前。
   
联系人:刁幕鹏      联系电话: 6842030
附件:
1.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申请书
3.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
4.2019
年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上报汇总表
5.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
6.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7.
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教育部评估中心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东北林业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 教学质量监控 | 教质保障监测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黑河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