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
改革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教改与研究的指导意见》(黑教发〔2017〕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本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分为省级重点委托项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疫情专项”,此项目列为本年度重点委托项目)、省级一般研究项目等三类。
(二)推荐数量
按教育厅立项分配数额,学校拟推荐省级重点委托项目2项、疫情专项2项、省级一般研究项目10项。
(三)评审办法
1.省级教改重点委托项目及一般研究项目在黑河学院2019年校级重点教改项目基础上,按项目排名由高到低推荐(见附件3)。其中前2名拟推荐为省级重点委托项目,3-12名拟推荐为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推荐参加省级重点委托项目评审的项目,在省教育厅评审中如果未成功立项,将依次顺延为省级一般研究项目。则同期推荐的省级一般研究项目依次顺延,排序前10项确定为省级一般研究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要继续完善补充项目材料及内容。
2.疫情专项按照文件限额要求单独组织申报评审。请拟申报疫情专项项目负责人,参照《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指南》(附件4),认真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附件5),学校将组织专家采取网络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由高至低顺序确定2项疫情专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3.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号)要求,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将另行组织,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四)报送材料
1.省级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按照2019年校级重点教改项目名单(附件3),填写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并根据项目类别填写《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和《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汇总表》(附件11)。
2.疫情专项项目。结合通知要求做好项目论证,填写疫情专项项目活页(附件5),参与项目评审。
(五)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中心、部、所)科研秘书务必于8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hxygjyjs@126.com,并标注项目类别及名称,过期不予受理。待确认推荐项目名单后,报送纸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自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见附件6)。2017年度备案的一般研究项目将为最后一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即废止。从2020年度开始,重点委托项目申报结题未通过的即废止。
(二)结题方式
一般研究项目结题至少须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普通刊物发表1篇论文方可结项,成果均需唯一标注“黑龙江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项目编号。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省厅负责组织完成。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一是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二是原则上须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三是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四是字数不低于2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需提供检测报告)。
(三)项目决算
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实施具体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对项目预决算审核,对预算的执行和各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凡申请结题项目(一般/重点)均要填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7)。
(四)结题材料
1.项目主持人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书》一式二份(附件8)、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一式一份,同时提交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式一份。
2.各学院(中心、部、所)科研秘书对项目主持人提交的全部结题验收材料进行信息核实、材料格式的形式审查,避免出现信息错误及材料不合格。
3.各学院(中心、部、所)将结题材料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间统一送交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4.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形成结论,并行文发布。
5.项目延期或成员变更,需提前一年提出申请报告一式二份(附件9)(项目名称及主持人不得调整)。
6.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排名第一的研究成果,项目参加人须有与所研究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
7.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调查问卷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8.结题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填写《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附件12)。
以上材料均需要电子版,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顺序为封面(附件10)、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可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结题纸质材料于2020年8月31日前上交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明德楼408-4,一个项目一个压缩包,电子材料发送至hhxygjyjs@126.com。成果及佐证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
联系人:王国华 孙兴威
电 话:6842029 6842027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教改与研究的指导意见》
3.《2020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拟推荐名单》
4.《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指南》
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论证活页》
6.《可结题项目名单》
7.《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
8.《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书》
9.《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调整申请单》
10.佐证材料封面
11.拟推荐项目报送材料
12. 结项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