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线上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黑院政发〔2022〕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线上教学行为,维护线上教学秩序,强化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完善线上教学质量监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提高质量意识,提升教育教学现代化水平,科学确立线上教学质量标准,形成分层分类线上教学监控机制,落实好各级督导分工,实现对线上教学看课、听课全覆盖,通过有效监控、科学评价、通畅反馈促使线上教学运行规范有序,凝练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经验和成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及学校批准的线上课程教学的质量监控管理,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四条全面落实各教学单位线上课堂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形成在线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的“学校-院系-教师”三级责任体系和分层分类的质量监控、反馈与改进机制,对全部在线课程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进行监督与评价。
第五条 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线上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机制,加强对线上教学“教”和“学”的监控与测评,及时反馈在线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教学单位积极调整和改进;积极挖掘在线教学具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力求全方位保障在线教学质量,推进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第六条 结合线上教学工作实际,发挥监控保障正向激励引导作用,做到督评与帮扶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挖掘先进典型与反馈整改问题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收集评价信息并督促改进,努力实现线上教学“监控-反馈-改进”闭环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严格实行校院两级质量监控保障,建立线上教学质量保障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由教师本人担负线上教学质量自我监督的职责,教师要采取措施及时了解课程教学效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是教学质量保障的基础。第二道、第三道防线分别由院、校两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担负。
第八条 校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成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 长:主管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任、校督导专家主任、学生工作部部长、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成 员:校督导专家、教务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和学生工作部相关人员、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与副书记
主要负责研制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保障工作方案与调查问卷、组织落实线上听课、查课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分别面向教师和学生,对在线教学的安排、教学资源、师生互动、教与学的满意度等进行调查,定期发布在线教学质量报告。
第九条 院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成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 长: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副组长: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院级督导、系主任、系副主任、专业带头人、教学秘书、辅导员
主要负责制定二级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的督查与指导工作计划,细化措施与办法,检查任课教师线上教学材料、开展教学评价反馈、撰写并报送线上教学报告。
第四章 监控内容
第十条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主要是对教学资料准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实施、教学纪律、师德师风、教学评价、班级管理、学生出勤情况、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等环节进行督查与指导,评价结果将纳入评教评学质量评估体系。
第十一条 校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成员对照线上课程安排,检查二级学院是否按时开展教学,有无迟开课、擅自调整教学时间安排情况,检查教师教学组织、学生出勤、教学效果、学生学习和作业测试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认真填写《黑河学院线上教学督导评价表(教师)》,面向师生进行线上教学问卷调查并进行问卷分析,定期向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汇报督查情况。
第十二条院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主要监控以下内容:
1.审核线上教学资源。对任课教师上传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课件、教学视频、考核试题等常规教学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教学资源无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确保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必需的课程资源,并及时发布给学生。
2.监控线上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是否按课表、按时间上下课,按进度组织教学,按课节考勤记录,有无未经批准私自调、停、代课或合班上课等情况。
3.监控教师言行规范。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端正自身言行,谨记、坚守立德树人的使命,做到课堂言论有禁区、讲纪律、守边界,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4.监控线上教学过程。教书育人是教师的首要职责,督查教师是否精心设计线上课程内容、有效融入课程思政,是否细心准备网课资源、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是否用心调整网课节奏、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是否提前建立线上教学备用平台,当网络或平台发生异常情况下,是否能够及时切换平台,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5.监控线上学风建设。教师要履行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抓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杜绝学生无故迟到、旷课等不良现象,以常态化签到与抽查点名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通过有效地提问、讨论等多种方式保证学生积极参与线上教学各环节,坚决杜绝“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的情形出现。
6.检查线上教学视频资源录制。为便于学生课后复习、教师进行课程资源建设、督导组跟踪检查,建议任课教师要对线上教学进行录屏,并上传课程视频回放。
第五章 工作方式及要求
第十三条 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采取“即时监控+后续跟进”方式。学生反馈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四条 校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成员主要采用进入课程教学平台等开展线上听课,直接感受并了解教师授课及与学生线上互动交流等情况,或查看授课教师教学视频回放,或以电话方式联系班级的学生干部、班主任、二级学院领导等人员了解线上教学情况,或与线上课程负责人联系,获取课程后台数据,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院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开课前,须全面检查教学平台课程资源上传内容,严把“政治关”;线上教学过程中,要通过线上教学平台听课、观看教学视频回放、电话询问了解、后台数据分析等多元化方式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严把“质量关”。
第十六条 院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开展课程全覆盖、教师全覆盖、学生全覆盖自查工作,每周抽查不少于5门次线上教学课;校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采取随机、重点抽查,每周至少抽查2门次线上教学课。
第十七条 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教学质量保障主体作用,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通过看课(查阅教学材料)、听课、评课、信息反馈等措施加大线上教学监控力度,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塑造有温度、有情怀的线上课堂。
第十八条 校、院两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随机进入线上课堂进行听查课,深入了解线上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及时协调解决线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教学环节中有发表错误观点、存在敏感话题或不当言论的情况,应立即向学校和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反映并及时处理。对于违反教学常规等方面的问题,严格按《黑河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黑河学院线上教学督导评价表(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