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高教研究  教育评估  规划与统计  审核评估 
站内搜索: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教学评估 
 通知公告 
 相关下载 
 
  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教育评估 > 政策文件 > 正文
 
黑河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
2023年04月12日 13:43      浏览:

黑河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

黑院政发〔2020〕152号

学生网上评教是学生按照学校统一组织,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对授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加强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使学校网上评教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发挥学生网上评教在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教目的

通过网上评教,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课堂教学质量状态数据,为教师改进教学和学校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充分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教范围

网上评教的主体是我校的全日制在校生,网上评教的对象是每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评教的范围为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

三、评教指标体系

评教指标体系是在总结我校学生评教工作的基础上,经学校教学专家遵循科学性、适宜性及可操作性原则,经反复调查、研究和测试后确立下来的。本体系以十项指标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总分100分(见附件1)。

评教结果的统计按照“90分以上为优秀,90分75分之间为良好,75分到60分之间为中等,60分以下为差”的标准,计算出参评学生对该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对该教师总体评价的最终得分。为降低人为因素对评教结果造成的偏差,保证评价客观、真实,在统计评价结果时,去掉5%最高分和5%最低分,并设定评教学生低于应参评学生60%的情况下,系统不进行量化计算。

四、组织与实施

(一)部门职责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学生网上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修订与完善,并按教学安排及时在校园网上发布网上评教的通知。

2)负责网上评教软件的正常使用和维护,负责软件中评教信息的录入,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

3)对全校学生评教结果从评教系统中导出打印,发到各学院;

4)负责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方案的制定与总结。

2.各学院职责

1)根据学校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召开本学院评教预备会议,负责对本单位学生评教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2)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律水平,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避免学生打人情高分和恶意打低分,一定要实事求是,以保证评教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3)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的建档、保存工作。

(二)评教组织与实施

1.学校网上评教每学期组织一次,评教系统于每学期期末限期开放,学生需要按时在此期间对本学期所学全部课程的任课教师按《黑河学院学生网上评价标准》(见附件)进行网上评教。

2.教务处按计划提前对评教指标体系进行参数设置,并对评教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评教工作顺利进行。

3.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评教,同时要求学生在评教过程中自主完成评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代评”和恶意打分现象,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

4.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集中评教,也可选择分散进行。

5.不能进行网上评教的课程,由课程所属单位按《黑河学院学生网上评教评价标准》(见附件)组织学生进行评教。

6.网上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学生评教工作的重要性,要正确对待网上评教结果。教务处将对网上评教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评教结果运用 

(一)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将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为教师评优、评奖、评定职称等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

(二)评价结果以各学院为单位单独进行内部排序,评价结果排名处于前50%的教师方具有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处于网上评教结果排名后5%的教师,学校教学督导教师将有针对地听课,听课后评议结果与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一致的教师,学校将通知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安排教学督导教师集中帮其改进教学。对连续两次网上评教排名最后5%的教师,学校应暂不安排教学任务,并安排必要的进修提高任务,进修后经学校和教务处组织考核合格,再安排其继续担任本科教学工作。

(四)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由教务处归档保存。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黑河学院学生网上评教评价标准


附件:        

黑河学院学生网上评教评价标准

1.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A.10.0  B.7.0  C.5.0  D.3.0

2.治学严谨,备课认真,从严执教,情绪饱满。

A.10.0  B.7.0  C.5.0  D.3.0

3.学术观点明确,信息量大,有创新思想和改革意识。

A.10.0  B.7.0  C.5.0   D.3.0

4.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无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

A.10.0  B.7.0  C.5.0    D.3.0

5教学内容准确充实;重点突出、难点析透;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A.10.0  B.7.0  C.5.0    D.3.0

6.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A.10.0  B.7.0  C.5.0    D.3.0

7.能与学生沟通交流,培养学生探究性学习能力。

A.10.0  B.7.0  C.5.0    D.3.0

8.教学形式灵活,能合理利用多种教学手段,课堂气氛活跃。

A.10.0  B.7.0  C.5.0    D.3.0

9.语言规范,板书整齐,表达清晰。`

A.10.0  B.7.0  C.5.0    D.3.0

10.学生学习情绪高涨,学有所得,达到教学目标。

A.10.0  B.7.0  C.5.0    D.3.0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教育部评估中心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东北林业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 教学质量监控 | 教质保障监测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黑河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