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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2022年1月-2023年2月)
2023年03月09日 13:46      浏览:

黑河学院“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2022年1月-2023年2月)

黑院政发〔2022〕22 号

为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要求,立足“新阶段”,树立“新观念”,把好“质量关”,强化教学基本建设,夯实学校办学基础,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进一步推进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双论证”工作计划有效落实,按照《黑河学院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黑院政发〔2019〕8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深入推进“四个回归”,抓好学科专业质量、课程质量、教材质量、实践教学基地质量、学风质量、教学队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实施高质量教育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我校新文科、新工科、新商科、新师范建设,掀起教育教学质量新革命,全面夯实学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新基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国际化、高质量应用型边疆大学。

二、工作目标

组织各二级学院实施教学基本建设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管理制度等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教学工作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使人才培养目标更加明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结合度更加紧密;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显著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学理念得以提升,教学方式有所突破;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更加丰富,共享程度进一步加深,使用效益显著提高。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 抓学科专业质量

1.标准先行,对标开展学科专业建设

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地方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需求,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2021—2025年)、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尺,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理念为核心,完成学校本科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

(完成时限:2022年7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2.示范引领,持续加强一流专业建设

在做好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年度验收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持续加强对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指导,凝练专业办学特色和优势;深化综合改革,建设校内特色应用型专业集群3-5个,完善支持措施,推进条件建设,辐射引领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完成时限:2022年7月,责任部门:相关二级学院)

3.评建结合,统筹推进专业认证工作

深刻把握“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牢固树立认证工作的“主线”和“底线”意识,推进全部师范类、工程教育专业对照认证标准加强建设,将认证要求贯彻落实到课程教学、师资队伍、评价考核、经费投入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自评自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师范类、工科类相关专业二级学院)

4.探索创新,探究微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以结果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和交叉融合为手段,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引领教学方法更新和教学手段现代化,拓展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途径,建设2-3个左右社会反响好、学生满意度高,能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或具有跨学科交叉特色,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高水平“微专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责任部门:相关二级学院)

(二) 抓课程质量

1.抓内容体系建设

重视教学内容改革,将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内容,做好课程教学设计工作;推进专业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组织召开课程建设专题研讨论证会,重构、完善专业、通识教学课程体系,加强课程系统化,防止碎片化。

(完成时限:2022年8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2.抓课程思政建设

进一步深入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挖掘通识课、专业课、理论课、实践课中的思政教育元素,继续选树一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全面推进学校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3.抓示范一流建设

深入贯彻“两性一度”金课建设总体要求,全力打造线下、线上、线上线下、虚拟仿真、社会实践五类“金课”,重点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建设有温度的国情思政课和有热度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类“金课”,打造10-15个微课程群,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和遴选推荐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三)抓教材质量

1.强化教材育人功能

树立教材是加强学校思政工作重要载体的教育思想,将教材作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立足国家实际,反映国情民情,强化价值引领,助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相融合。本年度力争将“马工程”教材使用率提升至95%左右。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2.完善教材管理机制

完善学校教材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党委、党总支对教材工作的责任;完善教材质量监控机制、质量评价制度建设;加强各层级对教材选用的管理,出台《黑河学院“十四五”教材建设规划》,修订《黑河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健全教材建设支持保障机制;鼓励各学院选用优教材、新教材,坚决淘汰过时落后的劣教材、旧教材。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教务处)

3.创新教材编写内容

坚持以科技进步和学科发展为驱动,推进教材建设创新发展。支持校企合作,将最新理论、最新前沿、最新研究成果、最新实践成果编入校本特色教材,实现教学、科研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4.开拓教材建设形态

鼓励教师开发新形态教学资源,补充更新实践案例,建设共享案例库、资源库,根据学生个性发展需求拓展内容,增强教材表现力和吸引力,强化育人功能。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5.支持教材编写立项

进一步深化学校应用型本科教材建设与改革,重点开展“新文科、新工科、新师范、新商科”、一流专业、认证专业、新建专业和一流课程等方面教材编写立项工作。本年度计划立项建设教材3-4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四) 抓实践教学基地质量

1.抓产教融合

创新教学组织形态,深化产教融合,打通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堵点,通过深入实施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积极推进“引企入教”,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重点加强现代产业学院、中俄科技文化艺术产业园、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等建设,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加快推进学校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为申报产教融合试验区做好充足准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相关二级学院)

2.抓校地合作

深入贯彻落实《黑河学院加强与黑龙江沿线城市开展校地合作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持续全方位做好服务边境县有关工作;继续开展校地合作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深化构建“UGS”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将校地合作成效延伸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领域;推进落实“一院一品”校地合作品牌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与黑龙江交投集团、黑河市自贸片区、黑河移动分公司、黑河国投集团等企业联合培养人才,进一步推进开展地方性校企合作事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教务处)

3.抓实践教学

完善实践教学制度体系建设,出台《黑河学院实验(实训、实践)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黑河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等,加强实验室建设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落实《黑河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黑河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质量评估办法》,开展实践教学基地评估工作,探索一流共享型实习基地建设,提升实习实训效果;建立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科研机构等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构建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深入开展创新创业促进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实践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创新创业项目层次和质量,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教务处)

(五)抓学风质量

良好的学风是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修订完善学籍管理和学业警示教育相关制度,加强学业警示教育工作,提升学籍管理水平;与团委、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加强思想引领,形成促进良好学风建设的合力,严格规章制度,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自制力;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督导组、基层教学组织作用,结合入学教育,做好学业导师“领路人”,逐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开展师范类专业学生专项技能竞赛,提升职业能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各项文体活动为载体,以服务社会、服务学生为着力点,加强学生“四自”教育,培养学生自律意识,营造出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和谐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学生将个人发展和奋斗目标与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理想相融合,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部)

(六)抓教学队伍质量

1.坚持以德树人,加强师德建设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制度,切实调动全校教师对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标准,担当起教书育人的责任,倡导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鼓励教师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用知识的力量以及个人的品格魅力、专业魅力吸引、引导学生,把教学工作当作自己的第一要务,把讲台当作实现教育理念的舞台,潜心教书育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2.坚持项目抓手,突出示范导向

以项目牵动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等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工作,持续开展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培育项目立项、一流教学团队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等,使教师队伍建设有抓手、有重点、有目标、有实效。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3.坚持竞赛驱动,提升能力素质

继续开展“北疆高教大讲堂”活动,通过名家名师面对面指导,持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升一线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素质;继续组织业务大练兵活动,通过全面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竞赛、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多媒体课件及微课大赛等活动,以赛促教,营造人人参与赛课的良好氛围,提升教师团队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七)抓管理制度质量

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标准,根据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和黑龙江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修订《黑河学院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指导各学院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建设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稿、参考资料等;修订完善教学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把从严管理的规矩立起来、让教学建设强起来、使教学质量提起来。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责任部门:教务处)

四、组织实施

(一)调研启动阶段(2022年1月-2022年4月)

开展前期调研,了解查找当前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寻找差距,查找不足。根据调研情况,制定《黑河学院“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各学院要结合审核评估评建指标及学院年初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的工作方案,细化活动内容,确保各项活动如期开展,取得实效。活动方案、本学院教学基本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于4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2022年12月)

各学院要以一流教学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建设一流教学基本建设示范学院为目标,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要根据活动方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多方联动,组织实施“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年”各项活动;要结合学校教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经验交流、风采展示以及评优评先等系列活动。

(三)总结评比阶段(2023年1月-2023年2月)

各学院总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主要举措、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学校;学校将组织二级学院召开“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年”工作总结汇报会,总结交流经验,推广成功做法,评选表彰教学基本建设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并按照《黑河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条例(试行)》(黑院政发〔2017〕8号)中的教学管理质量奖的奖励标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年”活动开展的成效如何关键在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学院要把宣传贯彻落实“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年”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把教学基本建设作为工作的中心环节和基本形式,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教学基本建设、人人服务教学基本建设、人人研究教学基本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学校及各二级学院网站、教学简报等校园宣传阵地要开辟专栏,宣传“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年”活动和各学院在教学基本建设活动中总结的典型经验及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教学基本建设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意识,促进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工作水平的提高,让“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年”活动深入到教职员工和学生心中。

(三)突出主体、注重实效

要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基本建设活动中,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学生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不断提高学习成效。要建立健全二级学院的机构和功能,应以研教、研学为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活动,切实做到研究内容专题化,研究形式多样化,研究结果实效化,活动要做到“三定四有”即:定时间、定内容、定研究主题;有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有原始资料积累、有教研活动小结。

(四)齐抓共管、真抓实干

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在政策制定、资源保障上要实行教学基本建设优先,切实落实、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务处要把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各个环节及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研究透、抓到位,与团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多方着力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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