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高教研究  教育评估  规划与统计  审核评估 
站内搜索:
 
  教学评估  
 
 政策文件 
 教学评估 
 通知公告 
 相关下载 
 
  教学评估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教育评估 > 教学评估 > 正文
 
黑河学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
2023年03月07日 18:02      浏览:

黑河学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自我评估对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促进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教学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保障体系建设,改进评估工作思路

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增强学校综合竞争力的基本途径。教学评估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是有效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必须逐步加强和改进。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教学评估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加强评估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评估专家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和优化评估工作思路和模式,在评估理念与定位、体制与机制、内容与重点、方式与技术、机构与队伍等方面适应新形势,形成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实现新突破。

二、发挥学校主导作用,突出学院主体地位

教学评估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主导、以教学单位为主体”的运行机制,规范评估程序,明确评估任务。教学评估以学校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协调服务和规范监督为主导,以教学单位加强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为主体,实行评估工作重心下移,突出教学单位评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的自主管理。

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程序主要有教学单位自评、学校评估、结论审议和发布与整改提高四个环节。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一)教学单位自评

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评估方案,组织本单位内部质量监控队伍依据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有计划开展自评工作,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通过自评自建,加强教学管理与教学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切实提高评估工作的实效。

教学单位自评是教学评估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普遍性与多样性相结合,逐步完善自我调控、自我保障的运行机制。

(二)学校评估

在教学单位自评基础上,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从学校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深入教学单位,采取访谈、随机听课、座谈、实地考察、调阅有关档案材料等多种形式,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学校将把教学单位自评工作态度及效果列为对其整体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

(三)结论审议和发布

学校评估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形成评估结论,经专家委员会审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审核,正式发布。

(四)整改提高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将评估结果及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根据教学运行情况及时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教学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教学单位整改结束后,形成《整改成效报告》,报送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三、转变教学评估理念,优化评估工作内容

教学评估工作要在“重在建设”的基础上,提高到“重在质量”的更高层次上,切实促进教学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要紧紧围绕教学质量,抓住影响和决定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进一步优化评估内容。要更加重视对质量保障措施、教学过程状态、资源利用效益、教师教学能力、学生实践能力和教学成果产出的评估。把评估重点从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行为为主向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主转移。从学校实际出发,常态化开展专业建设评估、实践教学评估、教学管理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评估、课程考核评估等专项评估。

四、改进评估工作方式,更新质量监控技术

教学评估方式应逐步从统一指标、统一标准的统一性评估转变为强调不同特点、尊重个性的多样性评估;从侧重分级定等、甄别选拔的比较性评估转变为侧重发现问题、改进教学管理的针对性评估;从关注最终结果、区分优劣的奖惩性评估转变为关注生成过程、持续提高的发展性评估。

质量监控技术应进一步发挥信息化技术适时、准确、开放的优势,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和验证收集量化质量信息,通过信息系统监控和发布评估结果,减轻评估负担,降低评估成本,提高评估效率,增强教学评估的可操作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评估机构建设,提高专家专业水平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作为学校的教学评估与监控机构,要准确定位、明确使命,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的职能,加强独立化和专业化建设。与学校教学行政职能部门密切合作,通过教学决策与执行、教学评估与监控,共同保证和促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要加强评估专家队伍建设、培训与管理,提升评估专家专业化水平。依靠督导和评估专家,对教学质量实施常态化、科学化监控。专家评估意见要与学校领导决策、职能部门管理、教学单位落实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对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政策指导、规范监督的作用,特别要发挥对评估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

六、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完善自我评估机制

学校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成果巩固工作及经验推广工作,防止在评估中重结果轻过程、重迎评轻整改的现象,切实把整改提高作为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扎扎实实推动各项建设和改革,推进学校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要把教学单位前一轮评估之后的整改成效,作为下一轮评估重要考察内容之一,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自我评估制度。

学校要不断加强教学评估保障机制建设,坚持“以激励为主,以约束为辅”的原则,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评估结论,完善各种评估的信息反馈制度、整改建设制度、教学奖惩制度,健全各种评估时效保障措施,以质量问责为手段,以质量提升为目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

七、加强评估组织领导,保证评估有效实施

学校要把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作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形成主要校领导总体抓、分管校领导直接抓、评估机构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局面。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学校简政放权后由教学单位完成的评估工作,既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认真履行相应的责任,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学校将把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教学单位行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与岗位津贴发放、个人和单位考核评优挂钩。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作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要统筹教学单位各项工作,把主要精力真正转移到教学工作上来,把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落实到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工作中,持续推进本单位教学质量管理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教育部评估中心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东北林业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 教学质量监控 | 教质保障监测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黑河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