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专项督导工作
校内自检自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按照《黑河学院开展学风建设专项督导的工作安排》,教务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和督学成立联合检查组,于第九教学周深入各教学单位对学风建设进行实地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师理论、实践教学情况、学生听课状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以及抽查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整改情况。
二、检查安排
学校组成三个检查,具体分组和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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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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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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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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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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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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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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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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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淑贞 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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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组长:
张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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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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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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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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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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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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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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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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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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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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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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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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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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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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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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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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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忠 刁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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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组长:
姜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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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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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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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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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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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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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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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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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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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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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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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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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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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英华 高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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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组长:
韩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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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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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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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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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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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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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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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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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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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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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联络员,负责与检查组组长联系确定检查时间、地点。
2.各学院要根据检查内容准备好检查材料,检查期间各学院要指派专人全程协助检查,负责解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并将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
3.各学院根据检查组意见及时整改,务必在5月2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检查组组长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一个自检自查情况总结,总结电子版发至hhxyfzghc@163.com。
4.专家组组长联系方式:
张立彦 15214560028;姜义秋13846356118;韩兆杰 13104560055。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