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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专项督导工作校内自检自查的通知
2016年04月22日 15:35      浏览:

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专项督导工作

校内自检自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按照《黑河学院开展学风建设专项督导的工作安排》,教务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和督学成立联合检查组,于第九教学周深入各教学单位对学风建设进行实地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师理论、实践教学情况、学生听课状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以及抽查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整改情况。

二、检查安排

学校组成三个检查,具体分组和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教学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负责人

1

美术与设计学院

425日上午

关淑贞  朱团

第一组

组长:

张立彦

2

音乐学院

425日下午

3

体育学院

4月26日上午

4

国际教育学院

4月26日下午

5

教育科学学院

4月27日上午

6

人文传媒学院

425日上午

周国忠 刁幕鹏

第二组

组长:

姜义秋

7

文化旅游学院

425日下午

8

外国语学院

4月26日上午

9

思政教研部

4月26日下午

10

经济管理学院

425日上午

舒英华 高孝成

第三组

组长:

韩兆杰

11

理学院

425日下午

1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4月26日上午

13

通识教育学院

4月26日下午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联络员,负责与检查组组长联系确定检查时间、地点。

2.各学院要根据检查内容准备好检查材料,检查期间各学院要指派专人全程协助检查,负责解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并将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

3.各学院根据检查组意见及时整改,务必在52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检查组组长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一个自检自查情况总结,总结电子版发至hhxyfzghc@163.com

4.专家组组长联系方式:

张立彦 15214560028;姜义秋13846356118;韩兆杰 13104560055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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