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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23日 15:38      浏览:

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水平,按照《黑河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实施办法》(黑院政发〔2014〕215号)(附件1)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6年5月23日6月8日。

三、评估内容

各学院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文本材料、撰写质量以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记录使用情况等。

四、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由各学院自评、学校在自评基础上组织校评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评(5月23日5月27日)

1.各学院按照“黑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对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开展自评工作,要注意积累自评过程材料。请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记录》,自评结束后形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报告(学院用)》(附件3)。

2.各学院《质量监控记录》和《自评报告》将作为学校检查学院自评情况的重要参考材料之一。

(二)学校评估(5月30日6月8日)

1.学校根据各学院自评情况,抽调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校评。每个专家组根据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及指导情况,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抽查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覆盖所有指导老师、全部专业

2.校评期间,每个专家认真填写《黑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记录(专家用)》,形成《自评报告》;评估结束后,每个评估专家组组长依据每位专家的《评估报告》,以学院为单位撰写《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报告(专家组长用)》(附件4)。

具体评估安排如下:

序号

教学单位

评估时间

评估组成员

负责人

1

音乐学院

530

姜义秋  

周国忠

焦清亮

第一组

组长:

张立彦

2

体育学院

5月31日

3

外国语学院

6月1日

4

人文传媒学院

6月6日

5

文化旅游学院

6月7日

6

教育科学学院

6月8日

7

美术与设计学院

530

舒英华  

关淑贞

高孝成

第二组

组长:

韩兆杰

8

经济管理学院

5月31日

9

理学院

6月1日

1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6月6日

11

国际教育学院

6月7日

(三)意见反馈及整改落实

1.评估结束后专家组进行现场反馈,各学院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及时整改,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校评结束后,评估结果在校园网站上公布。

2.各学院要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包括:指导思想、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附件5)。(注:《整改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与评估专家组联络,确定评估时间、地点,完成评估专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各学院要根据检查内容准备好检查材料,检查材料包含文档材料和文本材料。检查期间各学院要指派专人全程协助检查,负责解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并将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

文档材料包括: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选题审批表、指导老师名册、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及检查结果、以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标准、答辩安排、成绩汇总表等相关材料。

文本材料包括: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登记表、答辩记录表、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评审表、答辩小组评审表、成绩评定表等相关表格,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材料等。

3.本次评估结果,将按《黑河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使用。

六、材料上报

1.各学院自评结束后,于6月1日下午下班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报告(学院用)” (附件3)。

2.校评结束后,请每个专家组于6月10日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记录(专家用)”,以及由评估工作组组长撰写的“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报告(专家组长用)”(附件4)。

3.所有材料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408-4室,电子版发至hhxyfzghc@163.com

联系人:高孝成  刁幕鹏。联系电话:6842029  6842030。

附件:

1.黑河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实施办法

2.黑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3.黑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报告(学院用)

4.黑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报告(专家组长用)

5.整改情况报告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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