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自评统一使用模板及表格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黑河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黑院政发〔2016〕158号 )要求,对自评方案、自评报告和专家案头材料学校要求统一使用模板及表格(附件)。
《自评方案》要求2016年12月27日前将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明德楼408-4室),电子版发至hhxyfzghc@163.com。
2017年3月31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明德楼408-4室),电子版发至hhxyfzghc@163.com。
联系人:王国华 0456-6842029。刁幕鹏 0456-6842030。
附件:模板及表格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