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黑河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黑院政发[2018]107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不断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现组织重建校、院两级督导队伍。
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范围 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的13个二级学院。
二、组建方式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督导员由各学院进行选聘并管理,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批。
三、认真学习 各学院院长作为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第一负责人,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研读《黑河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各项规定,以利下一步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四、组织落实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条例中规定的院督导组人员结构、数量和选聘条件完成新一轮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尽快成立本单位教学督导组,推进本院提升教学质量,建立质量文化。
五、履职要求 新选聘教学督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本院教学质量监控的责任,严格依据《黑河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规定开展工作,促进本院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六、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9月19日前将院长签字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人员推荐表》及《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hhxyfzghc@163.com。
联系人:王国华 0456-6842029
刁幕鹏 0456-6842030
附件:1.《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人员推荐表》模板;
2.《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人员信息汇总表》模板;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