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实际工作需要,按照《黑河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黑院政发〔2018〕107号)要求 ,学校依据《条例》中督导专家的聘任条件,对符合督导条件人员的政治素质、学科分布、专业能力、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管理能力、职称等因素进行了全面考量。校级督导室督导专家采取在职人员为主,离退休人员为辅的方式选聘。二级学院督导组督导员均为在职教师。学校现聘任校级督导专家8名,13个从事全日制本科教育的二级学院选聘督导员50名,构成校院两级督导队伍。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督导队伍建设,在2018年11月29日学校第22次党委(扩大)会议上通过了督导人员名单。学校研究决定,自2018年12月3日起,校院两级督导队伍正式开展工作。
一、校督导室督导专家
马克思主义学院:吴立红(哲学)
教育科学学院:李艳敏(教育学)
理学院:陈伟丽(理学)
体育学院:宁文晶(教育学-体育)
音乐学院:关之英(艺术学)
外国语学院:甘海泉(文学)
许艳丽(经济学)
张学英(管理学)
二、二级学院督导员(名单见附件1)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 熟悉工作内容,进入工作状态
学校将组织校院两级督导学习督导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业务流程、规范化要求等内容。对督导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级学院督导组按学校及各学院相关安排开展工作。
(二) 组织业务培训,提升督导水平
学校已将习总书记讲话、教育部、教育厅、学校等相关文件,审
核评估方案、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评估标准,新时期高等教育新思想、新理念、新发展等材料编辑成册,近期,学校将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校院两级督导队伍进行业务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进学校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请校院两级督导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并配合教务处、各学院做好期末教学检查和督导工作。
请各学院、各部门对学校督导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谢谢!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