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处(局)便函(黑采科教函[2019]2号)“关
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9-2021年滚动规划的
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编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读文件:请相关部门、各学院认真学习理解黑龙江省财
政厅“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9-2021年滚动规划的通知”及相关文件,按上级要求进行编制。
二、分类规划:请相关部门、各学院按照“加强实践教学、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等”方面分类组织规划编制,并参照上一轮建设规划,合理编制2019-2021滚动规划,规划提纲务必按文件要求项目撰写,项目经费参照文件规定。
三、归口管理:学校项目规划编制实施归口管理的工作模式,请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依据部门职责,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组织编制,要根据学校发展建设需要,分年度按轻重缓急排序。各归口部门对编制的规划进行初审,财务处负责对资金进行审核,纸质材料经主管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送。
四、报送时间:请于2019年3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hxyfzghc@163.com.,纸质材料1份送交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明德楼408-4,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张柏琴 王国华
电话:0456-6842028,6842029
附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处(局)便函(黑采科教函[2019]2号)“关
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9-2021年滚动规划的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