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高教研究  教育评估  规划与统计  审核评估 
站内搜索:
 
  相关下载  
 
 政策文件 
 教学评估 
 通知公告 
 相关下载 
 
  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教育评估 > 相关下载 > 正文
 
黑河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2011年09月21日 00:00      浏览:

黑河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作者:黑河学院文章来源:黑河学院点击数:4696 更新时间:2011-9-21

黑河学院本科教学质量

监控与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自我约束和发展能力的基本保障。为对学校教学质量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是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实行全面系统地监测,并以教学质量控制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规范、科学的组织运行机制。

第三条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学校教学管理过程和毕业生质量等所进行的检查、监督和评价。

第四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坚持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和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树立全面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使之运作始终围绕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专业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进行。

第五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

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其任务就是发现偏离于培养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的实现。

2.系统性原则

教学质量涉及教师、学生、教学条件等,还与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和教学管理等有关,是一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学校、职能部门、系(中心、部)、教研室和班级等构成一个多层次、纵横交叉的网络,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

3.全员性原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离不开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的共同努力,人人都是质量监控与保障系统中的一分子,其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系(中心、部)、教研室是基础,职能部门是核心,学校领导是保证。

[1][2][3][4][5][6][7][8][9]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黑河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实施方案

  •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教育部评估中心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东北林业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 教学质量监控 | 教质保障监测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黑河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