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高教研究  教育评估  规划与统计  审核评估 
站内搜索:
 
  相关下载  
 
 政策文件 
 教学评估 
 通知公告 
 相关下载 
 
  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教育评估 > 相关下载 > 正文
 
黑河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2013年08月09日 00:00      浏览:

黑河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专业建设是学院教学建设的龙头,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院本科专业体系,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突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建设层次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为依据,全面开展本科专业自评自建工作,合理规划专业结构,科学设置专业方向,构建学院的优势和特色专业,形成布局合理、规划科学的专业体系,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及行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全面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以评促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在学院专业发展建设过程中,应将学院本科专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互相促进,稳步提高学院的整体办学层次和地位。

2.从学院总体定位出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重点扶持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性专业,改造和更新传统专业,稳步发展新兴专业,不断扩大学校的办学规模。

(二)以评促改,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1.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深化教学改革,明确专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2.以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宗旨,注重专业建设过程和效果,鼓励各专业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的同时,搭建适应学院发展的学科专业群。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学院对专业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部署及安排,学院成立了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专业评估专家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曲伟建贯昌福

副组长:宋立权

成员:教务处及各系负责人

(二)学院专业评估专家组由学院评建专家组成员组成。

四、评估范围

学院2012年专业调正后的34个本科专业。

五、具体安排

本次评估分为系内专业自评及学院专家组集中评估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业自评阶段

1.专业修订。2013年3月18日前,各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精神,按照《黑河学院本科专业整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的数据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进行全面修订,积极借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以来的教学改革理念、措施和经验,及时将其固化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过程之中,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系内专业自评。在2013年3月18日至3月27日期间,各专业所在单位依据《黑河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附件2)组织教师认真分析和总结本专业建设情况,填写《黑河学院专业评估自评表》(见附件3)。

3.在2013年3月28日至3月29日期间,专业所在系组织专家对所属专业的“自评表”及相关材料予以审核、评议,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议等级来统计专业自评结果,并填写《黑河学院专业评估自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4.各专业于2013年3月29日下班前,以系为单位统一将“自评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并将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至:hhxy2074@163.com

(二)学院专家组集中评估阶段

2013年4月8日至4月19日期间,学院专业评估专家组通过集中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课、实地考察、查阅专业建设材料等方式进行专业评估,填写《黑河学院专业评估专家评分表》(见附件5),并反馈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

附件:

1.黑河学院本科专业整理情况汇总表

2.黑河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

3.黑河学院专业评估自评表

4.黑河学院专业评估自评结果汇总表

5.黑河学院专业评估专家评分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教育部评估中心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东北林业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 教学质量监控 | 教质保障监测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黑河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