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黑河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所)、各处室:
《黑河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黑院政发〔2015〕140号),(以下简称《方案》),经学校2015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已于
2015年
8月
28日
挂到学校内网,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高度重视。各学院(部、中心、所)、各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
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研读学校文件,明确工作任务,把握工作内涵。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编制工作组,并主动与编制小组校领导和牵头部门联系,尽快启动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期调研、总结及论证工作,明确“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大纲,起草规划文本。
2.民主参与。各规划编制要在全面总结“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扩大教职工参与度,集思广益,提高规划编制的专业性、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规划质量。
3.加强衔接。要做好专项规划与学院规划的衔接,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深化,要主动做好与学院规划的衔接工作。各规划要坚持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在定性描述的基础上尽可能使指标量化,列出数据表格。
4.规范编写。各学院(部、中心、所)、各处室应按照 《“十三五”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编写体例》(见《方案》,附件4)编写规划,要思路清晰、突出重点、措施可行。
5.保证时间。请各学院(部、中心、所)、各处室严格遵照“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表(见《方案》,附件5)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合理做好时间分配,保证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按时编制完成。
2015年11月15日
将“十三五”发展规划(初稿)报送到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张柏琴 高孝成
联系电话:6842028 6842029
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015
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