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将启动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制度,并于每年3月底向教育部报送办学年度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学年度报告时间范围:
2015
年1月1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二、办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学生信息;
3.培养方案;
4.专业教师;
5.教材选用;
6.自评报告(至少包含:办学基本情况、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财务管理状况、社会评价情况的内容、办学特色及努力方向)和联系信息等相关内容。
说明:
1.教育部填报系统正在调试暂未开通,以上年度报告包含的6项内容来源于教育部国际司QQ群消息。填报系统中的内容不会有太大变动,但为了填写方便,会在填报系统中增加一些下拉菜单和表格的拆分。
2.教育部填报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3月7日,学校会及时核对《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包含的内容,并告知各项目进行补充完善。
三、相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支撑材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各项目要根据教育部对合作办学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撰写《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务必包含要求的6项内容。要确保办学年度报告质量,达到“四个三分之一”。
2.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制度将作为学校一项常规工作制度,每年3月底上报教育部。请各项目在办学过程中按照年度报要求及时撰写办学年度报告,同时积累办学原始材料,以备教育部抽查。
3.请各项目于
2016年
3月
15日
前将《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纸质版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408-4室,电子版至hhxyfzghc@163.com.
联系人: 高孝成 刁幕鹏 电话:6842029 6842030。
附:黑河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
1.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2.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俄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3.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音乐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4.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美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5.黑河学院与俄罗斯远东国立农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6.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体育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7. 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2016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