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基本状态
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责任部门、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黑教高函[2015]317号)及《黑河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保证数据采集工作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时间范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
2014年
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
2014年
9月
1日
至
2015年
8月
31日
。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
2015年
9月
30日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二、数据采集方式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数据采集按责任部门、分账号完成采集、审核及录入工作。各责任部门按本部门账号登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进行在线数据填报,其他人员均无权修改各责任部门录入的数据。
(二)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录入前及录入后逐条、逐项进行数据审核,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
三、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共涉及71个表格832个指标数据项,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9月
1日
—
9
月8日
)
拟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分解任务、组织部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二)第二阶段:数据采集阶段(
9月
9日
—
10
月14日
)
1.各责任部门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本部门数据的采集、整理、上报及审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数据录入工作。
2.各责任部门根据《黑河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认真学习《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附件2),严格按照数据内涵的要求采集数据。
3.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协作部门提交的数据内容和文档规范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返回原部门重新采集。
4.各学院(部)配合各责任部门提交相关支撑数据。
(三)第三阶段:数据录入、审核阶段(
10月
16日
—
10月
21日
)
1.第一批录入时间:
10月
16日
前完成。请人事处将表1-3、1-4、
3-1-1
、3-1-3、3-3;教务处将表3-1-2、4-2-1、4-2-2先完成录入、审核工作。以上数据作为基础数据需要先完成录入,否则其他数据无法调取、录入。
2.第二批录入时间:
10月
17日
—
10月
21日
。各责任部门完成全部数据审核、录入、校验和提交。
3.学校审核时间:
10月
22日
-23日。学校数据采集办公室对录入到系统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全面终审,重大问题提交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解决。
(四)第四阶段:数据审定、提交阶段(
10月
22日
—
10月
29日
)
1. 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问题数据,决议后提交系统。
2. 各责任部门将录入的数据经系统校验、提交、学校审核后,从系统中直接输出打印纸质表格,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常态化数据采集机制,务必成立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小组,确保数据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带领相关人员亲自研究指标体系,解读指标内涵,严格按指标内涵采集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避免漏报、错报、重复上报等错误发生。
(三)各职能部门要安排一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作为统计员,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录入工作。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统计人员。
(四)请各责任部门于
9月
15日前
通过QQ工作群将本部门数据录入人员信息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同时领取数据录入账号和密码。
五、联系方式
高孝成:6842029。刁幕鹏:6842033。QQ工作群:66087849。
附件:1. 指南(修订版)+转换模版(最新版)
2. 黑河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3. 黑河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
二○
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