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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2013-2014学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掌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运行状态,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常态机制,及时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反思、评价、修正,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4]48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保证数据采集工作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作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重在应用,具有四项功能: 1.服务于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测监控,提高评估实效,形成常态监控机制。 2.服务于高等学校,促进高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 3.服务于政府,分析和掌握高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运行状态。 4.服务于社会公众,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利于增强学校的质量意识,健全内部质量监控机制;有利于科学、客观、准确地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及时总结经验、客观反思、科学修正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增强社会对于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关注,促进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需要的深度融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贯昌福 副组长:杨宏 李廷栋 孙丽莉 宋立权 吕巧凤 张焕强 车永宏 成 员: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审定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领导、组织、部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2.负责审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上传数据。 3.负责协调并督促各职能部门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 4.负责协调、处理、解决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 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由主管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 任:宋立权 常务副主任:张柏琴 副主任:许海深 吴晓莉 成 员:崔胜文 杜 英 刘 立 刘昱洁 刘 颖 刘 齐 刘铁刚 李 明 李秀娟 宁艳杰孙成业 王守文 王福军 吴春娟 吴赛娟 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及分解任务。 2.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署、落实。 3.负责承担本部门数据的收集、汇总、整理、审核工作,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原始性。 4.负责整理本部门数据采集任务对应的内容,以备撰写质量分析报告。 5.负责督促本部门及协作部门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下设数据录入组 组 长:张柏琴 成 员:由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学工部、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财务处、团委、科研处、外事处、、网络信息中心、资产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请以上部门将指定人员,于10月27前日报到发展规划处领取账号和密码)。 工作职责: 负责全院数据的收集、汇总、录入工作。 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共涉及71个表格832个指标数据项,为提高数据采集质量、明确责任。根据教育部要求,数据采集由各责任部门分账号完成录入工作,其他人员均无权修改各责任部门数据。由于审核评估将使用此数据,所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全面。 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0月17日—10月24日,数据准备、采集 1.制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组织、培训、部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2.各责任部门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填报本部门负责数据。负责本部门数据的采集、整理、上报、审核工作。 3.各责任部门根据《黑河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认真学习《全国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项内涵说明》(附件2),严格按照数据内涵的要求采集数据。 4.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协作部门提交的数据内容和文档规范性进行审核,审 核未通过,返回原部门重新采集。 (二)第二阶段:10月25日-11月16日,数据录入、审核。 1.第一批录入时间11月7日。请人事处将表1-3、1-4、3-1-1、3-1-3、3-3。教务处将表3-1-2、4-2-1、4-2-2先完成录入、审核。以上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应先完成录入,否则其他数据无法调取、录入。 2.第二批录入时间11月8日-11月16日。各责任部门完成全部负责数据录入、审核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17日---11月25日,数据审核、提交 1.学校数据采集办公室对录入到系统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全面终审,重大问题提交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解决。 2.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问题数据,决议后提交系统。 3.各责任部门将数据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党报送发展规划处(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至diaomupeng@163.com注纸质版、电子版和上报系统务必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认真部署、严密组织,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指标体系,解读指标内涵,严格按指标内涵采集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避免漏报、错报、重复等错误发生。 (三)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工作,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统计人员。 (四)请各职能部门一定按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并对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 注:数据采集时间范围。 ① 2013—2014学年教学数据采集时间节点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 ②图书、财务、资产、科研数据采集采用自然年数据,即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指南 发展规划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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