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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黑河学院2013年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黑教高处函〔2014〕48号文件《关于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修订《黑河学院2013年教学质量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反映我院教学效果与质量的一个重要 标志,同时也是我院进行自我评估的一种方式。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五年之后,我院将接受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将查看我院近五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所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显得极为重要,请部门领导务必认真组织修订。 请各部门对质量报告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2、本报告统计时间节点为:图书、资产、科研、财务数据采用2012自然年即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无特殊说明外的数据采用学年即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 3、请各部门于23日前将修订后的意见与建议形成纸质材料,反馈至发展规划处刁幕鹏处。电话6842030 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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