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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的部署,学院决定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列》中确定的“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方针,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评估方案》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提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为加强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安排,成立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办公室。 (一)黑河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贯昌福 副组长:宋立权车永宏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志宏 宁艳杰 刘 齐 刘 颖 刘昱洁 刘 立 孙宝玲 孙成业 许海深 吴晓莉 吴爱君 吴春娟 张柏琴 李秀娟 李 明 陆 竞 姜占民 崔胜文 谢 惠 葛淑君 主要职责: 1.领导、组织、部署及协调全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 2.对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审议和决策。 3.审定《自评报告》。 4.为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提供政策、经费等条件保障。 (二)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宋立权 车永宏 常务副主任:张柏琴 副主任:许海深 刘昱洁 成员:姜竹丽 曲兆东 刁幕鹏 孙晓青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评估领导小组的决定,统筹协调全院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 2.制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分解指标、落实任务、确定责任人。 3.具体组织、部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解读评估指标。 4.审议《自评报告》,检查纸质材料,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审定。 5.组织、协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相关数据的上传、材料汇总工作。 三、学院自评进程安排 第1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3月5日—2013年4月9日) 主要任务: 1.制定《黑河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参加培训。 2.分解《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召开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会议,落实评估工作安排。 4.梳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拟解决的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 5.建立教育部、教育厅、学院、各项目、相关部门上传下达的联络机制。 第2阶段:自评阶段(2013年4月10日—2013年4月25日) 主要任务: 1.各项目依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体系指标说明》,逐条逐项开展自评,查缺补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及教学档案,加强规范化建设。 2.解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临的重大问题。 3.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完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中的相关任务,并于4月19日前提供给各项目。 4.撰写《自评报告》,整理纸质材料,并于4月25日报送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办公室(地点:发展规划处教育评估科)。 第3阶段:整改阶段(2013年4月26日—2013年5月5日) 1.审议《自评报告》、检查项目管理及教学档案、相关数据等。 2.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修订、完善《自评报告》等支撑材料。 第4阶段:报送材料(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10日) 1.审定各项目《自评报告》。 2.上传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数据。 3.装订纸质材料,收集电子版材料并报送。 4.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四、教育部评估进程 (一)网上公示:2013年7月--2013年8月。 (二)综合评议:2013年9月--2013年10月。 (三)结果反馈:2013年11月。 (四)实地考察:2013年12月。 黑河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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