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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核查
2013年06月04日 00:00      浏览:

黑河学院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核查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确保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目的意义

开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可以深入了解学院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摸清影响数据质量的政策、利益因素及影响程度;解决技术性因素导致的数据质量问题,避免统计人员因业务不熟产生的低级错误;督促抓好教育事业统计各项基础工作建设,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归档、审核、签署、交接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学院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贯昌福

副组长:杨宏 李廷栋 孙丽莉 宋立权 吕巧凤 张焕强 车永宏

成 员: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二)学院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宋立权

常务副主任:张柏琴

副主任(按拼音顺序):

刘 立 李 明 李秀娟 孙成业 吴晓莉 许海深

成 员: 刁幕鹏 姜竹丽 宋丽丽 张 昊

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

2.拟定学院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方案,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3.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对学院统计数据质量进行逐一核查。

4.撰写《黑河学院201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自检报告》。

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内容

(一)检查统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统计规章制度的建设及组织实施情况。

2.统计岗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人数、专兼职、工作量)。

3.统计设备配备情况(计算机为专用或兼用、机型、联网情况)。

4.参加上级部门年度报表布置、培训情况。

5.学校基表按期存档情况(纸质文档、电子文档)。

6.存档的学校基表与上报数据库的一致性。

7.学生、教职工、资产基础数据库建设情况。

8.统计台帐建立情况。

(二) 核实重点指标数据

根据黑河学院2012年高基报表上报数据,对以下内容进行核实:

1.通过核对学生学籍数据库(学生注册记录、在校生花名册)核实高等教育统计报表中在校生数真实性。

2.通过核对人事部门教职工数据库或花名册核实高等教育统计报表中专任教师数(其中专任教师学历情况)、聘任教师数的真实性。

3.通过核对图书馆馆藏记录核实高等教育统计报表中图书藏量的真实性。

4.通过核对规划部门批复的建筑规划许可证、房产证核实校舍建筑面积(其中教学行政用房)的真实性。

5.通过核对土地使用证核实学校占地面积的真实性。

6.通过核对固定资产(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有关帐目核实固定资产数据的真实性。

四、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计划

(一)学院自查(5月31日--6月6日)

1.学院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2.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参加学院高基报表布置及培训情况、数据按期存档情况进行核查。

3.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统计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行核查,包括: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是否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以及存档的学院高基报表与上报数据库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二)组织整改(6月7日--6月16日)

核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整改。

(三)监督检查(6月17日—6月20日)

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严重的数据错误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核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要做到“三个统一”

一是上级数据与下级数据是否统一;二是报表数据与基表数据或台帐数据是否统一;三是基表或台帐数据与实际数据是否统一。

(二)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

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统计培训和数据质量核查的长效机制。

(三)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依法规范统计行为

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统计法》,依法维护统计秩序,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杜绝随意干预、随意改动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归档、审核、签署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核查报告

根据核查内容,对本部门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核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成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形成《自检工作报告》。

(五)《自检工作报告》上交时间及地点

请资产处、学工部、图书馆、后勤管理处、人事处结合部门职责,根据第三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内容”中的第二项“核实重点指标数据”所对应的内容,进行严格自查,并于6月4日下班前将部门领导签字的《自检工作报告》纸质材料,报送到发展规划处信息统计科,电子版发送到diaomupeng@163,com.

黑河学院发展规划处

20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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