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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2012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进行2012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2〕43号)安排,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中心将于今年启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建立教学质量年报制度。为顺利做好我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开展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建立教学质量年报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建立高等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三方共同参与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开展高等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建立教学质量年报制度,有利于引导高等学校增强质量意识,自觉树立评估主体地位,健全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常态化评估制度,也是学院科学、客观、准确地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及时总结、反思、评价、修正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途径。 (三)开展高等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建立教学质量年报制度,有利于科学、客观、准确地对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是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专门机构开展院校评估、专项评估等外部质量监控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我省制订高等教育政策,对高等院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服务、分类拔款的重要参考。 (四)开展高等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建立教学质量年报制度,有利于增强社会对于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关注,发挥社会组织、校友、学生、家长、媒体、用人单位等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建立多元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与反馈机制,促进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需要的深度融合,提升学院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形式 先是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然后在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学院教学质量报告形成的数据基础,也是教学质量的量化客观反映。教学质量报告的文字表述是在基本状态数据的基础上,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科学、规范、客观地分析和总结而形成的。两者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中,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来源于学院填报的“全国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三、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贯昌福 副组长:杨宏 李廷栋 孙丽莉 宋立权 吕巧凤 张焕强 车永宏 成 员: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审定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领导、组织、部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2.负责审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上传数据及学院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3.负责协调并督促各职能部门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 4.负责协调、处理、解决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主管副院长、一级指标责任人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第一责任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 任:宋立权 成 员:崔胜文 刘 立 刘昱洁 李 明 刘 颖 李秀娟 宁艳杰 孙成业 王福军 吴赛娟 吴爱君 吴晓莉 吴春娟 许海深 张柏琴(按拼音顺序排名)。 其中,一级指标责任人为: “学院基本情况”责任人:吴爱君; 指标一“师资队伍”责任人:吴晓莉; 指标二“教育教学”责任人:许海深; 指标三“教育经费”责任人:宁艳杰; 指标四“教学科研仪器”责任人:刘立 指标五“教学条件”责任人:刘立; 指标六“学生基本情况”责任人:李明; 指标七“学生课外活动”责任人:王福军; 指标八“科研情况”及指标九“学科建设”责任人:吴春娟; 指标十“特殊情况说明”责任人:张柏琴。 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及分解任务。 2.负责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署、落实。 3.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审核本部门承担的数据采集任务,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原始性。 4.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承担的数据采集任务所对应内容的质量报告的撰写。 5.第一责任部门负责督促本部门及协作部门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6.一级指标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审核各责任部门提交的数据材料和质量报告,并撰写所承担的一级指标的质量报告。 (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下设数据录入小组 组 长:吴晓莉 张柏琴 成 员:由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学工部指定专人负责。(请以上部门将指定人员,于11月1日前报到发展规划处。) 工作职责: 负责全院数据的收集、汇总、录入,上传。 四、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 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0月10日—11月4日,准备动员及数据采集阶段 1.准备动员工作。学院制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组织、动员、部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2.各责任部门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需指定电子数据、文本数据负责人各1人负责本部门数据。 3.10月24日-11月4日,开始数据采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1)各责任部门根据《黑河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认真学习《全国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项内涵说明》,严格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的格式采集数据,不得对表格做任何改动。 (2)第一责任部门负责对协作部门提交的数据内容和文档规范性进行第二次审核,审核未通过,返回原部门重新收集。要求一定按时间节点及时提交数据,以免影响数据采集的整体工作。 (3)第一责任部门对收集的电子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输出;要求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 (4)纸质版与电子版按一级指标责任人分类打包交到发展规划处。电子文档发送到diaomupeng@163.com. (二)第二阶段:11月5日---11月12日,审核和录入工作阶段 1.将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数据录入到“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 2.对录入到系统的全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终审、汇总,重大问题,提交特殊情况说明。 3.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全部数据。 (三)第三阶段:11月末——12月初,撰写教学质量分析报告阶段 1.11月20日,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向一级指标责任人提交所承担指标的质量报告。 2.11月30日,一级指标责任人向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对应指标汇总后的质量分析报告,电子文档发送到diaomupeng@163.com. 3.12月1日-6日,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黑河学院2011-2012学年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 五、公告形式 (一)学院所形成的教学质量报告,要充分听取、吸纳有关专家、一线教师、管理干部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7天,正式定稿后在学院主页上长期对社会公布。 (二)省教育厅每年将全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及各高校教学质量年报统编成册,并向各高校及有关机构、部门发放。电子版将通过报纸、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注:数据采集时间范围。 ①2011—2012学年教学数据采集时间节点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②图书、财务、资产数据采集采用自然年数据,即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附件一: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附件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表格 附件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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