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门自评报告汇报会的提示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现对本周三(3月6日)下午14:00 召开的部门自评报告汇报会做以下工作提示:
1.汇报时间请控制在8分钟以内;
2.请重点围绕各部门自评报告及评建过程中开展的工作进行汇报;
3.请所有部门准备汇报材料打印稿(如与周一上交材料有修改,请于会后将修改稿重新上传邮箱:hhxyfzghc@163.com),会后直接收取未现场汇报部门材料。
会议地点:明德楼五楼多功能厅。
参会人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书记、专业带头人、系主任,校督导室全体成员。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