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第二学期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通知(1号)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按照我校上学期期末召开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推进会”的工作安排以及2023年第23期“督办与落实”工作要求,定于下周三(3月6日)下午14:00召开部门自评报告汇报会。请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于下周一(3月4日)前将自评报告上传至邮箱hhxyfzghc@163.com,并提前做好汇报准备,汇报时间请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会议地点:明德楼五楼多功能厅。
参会人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书记、专业带头人、系主任,校督导室全体成员。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