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制定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并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科研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和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等子规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牵头论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并检查、督办其执行情况。
4.组织论证、起草或修订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文件。
5.负责组织协调关系学校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论证、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与管理。组织协调、开展储备建设项目的调研和论证。
6.统筹学校基本建设、财务、设备等年度计划的决策并督促执行。
7.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8.负责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的评审及管理工作。
9.负责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教学专项评估,有效运行常态化自我评估机制。
10.负责学校督导队伍的选拔、聘任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12.负责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及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工作。
13.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数据使用的审核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咨询。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