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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确保学士学位水平,严把毕业生“出口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工作。 一、 评估组织 1. 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杨 宏 副组长: 吴晓莉 张柏琴 办公室: 主任:张柏琴; 副主任:姜竹丽; 成员:宋丽丽 刁幕鹏 张昊 2.评估专家组: 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分为五个评估专家组,每组组长由评建专家担任,成员由督学、评估专家库专家组成。 第一组:组长:邱 敏;成员:范景玉 代立梅 刘娟 张春莲 第二组:组长:苟立云;成员:孙长友 李艳敏 陆 竟 由金铃 第三组:组长:周树海;成员:刘庆仁 钱秀银 李建荣 陈伟莉 第四组:组长:吴立红;成员:张立彦 谢春河 高兴利 李秀珍 第五组:组长:宁文静;成员:孟繁红 陈艳玲 张双印 付贵才 二、评估方式 1.各教学单位首先根据《黑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方案》,依据《黑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评估标准》和《黑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标准》,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工作。自评期间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供自评依据,撰写自评报告。 2.学校评估专家组在听取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副主任对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介绍的基础上,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依据《黑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评估标准》和《黑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标准》进行评估,经专家评议、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形成评估结论,并由发展规划处发布。 3.校评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认真进行评估总结,并形成本单位的总结报告,于校评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发展规划处教育评估科。 三、评估内容 1.各教学单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 2.2011届全体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四、材料准备 1.各教学单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机构情况、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依据的文件、制度、标准等。 2.201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部材料。包括上届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清单,应届毕业生选题表、指导教师名单等。 五、评估时间: 1.自评时间:9月29日—10月10日。各教学单位自评报告10月10日下班前报送到发展规划处教育评估科。 2.校评时间:10月11日—10月14日。 六、日程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内容,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柏琴 姜竹丽 电话: 6842029 6842030 发展规划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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